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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扬州市关于开展2024年度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年度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2-27

近日,扬州市商务发布关于开展2024年度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年度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成品油流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要求,进一步加强成品油流通管理,根据《江苏省成品油流通管理办法》(省政府令〔2021〕151号)和《江苏省成品油流通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苏商规〔2022〕3号)等要求,加强成品油流通市场管理,各级成品油流通主管部门要切实领会年度监督检查的重要性和严肃性,把好许可准入关。

原文如下:

关于开展2024年度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年度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扬商运〔2025〕13号

各县(市、区)商务局,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管局,生态科技新城管委会经济发展局,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商务发展中心,市石油流通行业协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成品油流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要求,进一步加强成品油流通管理,根据《江苏省成品油流通管理办法》(省政府令〔2021〕151号)和《江苏省成品油流通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苏商规〔2022〕3号)等要求,加强成品油流通市场管理,现就做好2024年度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年度监督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年度监督检查对象

在我市工商登记注册,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证》的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

二、时间安排

各地成品油流通主管部门应于5月30日前,完成辖区内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的年度监督检查初审工作。

三、年度监督检查事项

各地成品油流通主管部门应及时通知辖区内所有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进行年度监督检查,并提交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副本以及下列材料:

1、税务部门出具的成品油购销、代储纳税凭证或者2024年度成品油进、销、存情况审计报告(报表);

2、2024年度相关部门监督检查情况;

3、2024年与经营量相匹配的所有进货发票(扫描为PDF文件上传或汇总表)、供油协议;

4、《营业执照》;

5、依法需要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应当提交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6、零售网点产权文件或者船舶权证;

7、上一年度改建、扩建的,提供竣工验收合格证明等相关材料;

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对照成品油管理平台自身已有资料进行核查,仍在有效期内的无需提供,已失效的需上传最新资料。

暂停经营至今仍未恢复经营的成品油零售企业不需要参加年度监督检查。各地初审结果一式两份,一份交市商务局运行处,一份交市商务局审批处;《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证》上交市商务局审批处。

四、年度监督检查形式

所有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请登录江苏省成品油管理服务平台(http://180.101.234.43:10101/welcome.aspx)进行线上年度监督检查。

五、有关要求

(一)统筹推进。各级成品油流通主管部门要切实领会年度监督检查的重要性和严肃性,把好许可准入关。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成品油流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江苏省成品油流通管理办法》《江苏省成品油流通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要求, 结合成品油市场综合整治工作,认真组织开展成品油零售经营企 业年度监督检查,依法依规推动多年脱检、有证无站的《成品油 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清理工作。年检结果要向当地应急管理、生 态环境、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通报确认,并在本部门网站上公 示。要通过线上办理加油站(点)相关审批和年度监督检查等事 项,形成闭环可追溯的业务流程。

(二)严格标准。要按照相关要求,严格年度监督检查标准。对年度检查合格的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在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证副本上加盖“年度监督检查合格专用章”。对不接受检查或定期安全检查和安全培训制度不落实、无危化证违规经营或存在重大隐患、造成安全生产和环境污染事故的,以及存在偷逃税、加 油机作弊等情况被相关部门处罚的零售企业,不予年检通过,并下达《成品油经营企业限期整改通知书》(附件1),限期整改。 对年度监督检查过程中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情节严重者,按照《江苏省成品油流通管理办法》《江苏省成品油流通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置,向社会公布。

(三)完善数据。认真核对江苏省成品油管理平台中企业名称、地址、法人代表、GPS数据等基础信息,企业名称要与营业执照、危化证保持一致,确保平台信息无误。如对平台基础数据存在异议或者需修改完善的,属于省商务厅修改范围的,经设区市成品油流通主管部门核查后,具文上报省商务厅修改,其余由各设区市成品油流通主管部门按规定提报审核、完善修改。要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电子台账要求,做好“江苏加油”安全APP的各项填报工作,强化每日安全巡检、每月大检查制度,据实核算并上报油品购销和出入库数据,完善成品油来源、销售去向、检验报告、检查记录等凭证材料档案,保存完整账册备查 。

(四)协会推动。各地要充分利用当地石油流通行业协会的专业力量和技术储备,完善成品油市场管理平台基础数据,提升行业服务功能和管理水平。对出现三证不一致、脱检多年,以及年检上报数据与实际经营状况不匹配等情况的异常加油站组织行业专家进行现场核查和调查分析,提出具体处理意见,促进年度监督检查工作高质量高效率开展。协会要配合开展行业信用建设工作,协助推进成品油经营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管理,提升信用监管效能,发挥行业协会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中的独特优势和应有作用。

(五)及时总结。各地要摸清加油站(点)销售数据是否纳入当地统计部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督促做到应统尽统,防止出现“跑冒滴漏”的情况。要认真梳理2024年度监督检查情况及存在问题和有关建议等。省商务厅将对年度监督检查工作进行抽查并通报,并发布一批优秀经营加油站(点)。对履职不到位, 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追责问责,严肃处理。请各地于5月30日前,将工作总结和年度监督检查结果报市商务局。

联系人:耿国军、宦雪峰,电话:80590539、87961615,电子邮箱:145860789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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